商业保理喜大普奔:深圳放松疫情期间监管要求,可通过前交所融资

2020-06-12
3月20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疫情期间调整商业保理行业部分监管要求的通知》(简称《通知》),对于各项监管指标良好,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商业保理公司,可适度放宽部分监管要求。


例如:受让同一债务人应收账款占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受让以其关联企业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占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需纳入不良资产管理的保理融资款逾期天数;风险准备金计提比率;杠杆比率等。企业应按月向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书面报备偏离监管指标的有关情况。此条款2020年6月末废止。
《通知》显示,在风险可控、底层投资人可穿透的前提下,经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商业保理公司可通过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简称“前交所”)融资。此条款2020年6月末废止。
此外,鼓励辖内商业保理公司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客户的金融支持力度,合理运用展期、利息和手续费减免等措施。
深圳是商业保理的集聚地。截至2020年1月末,深圳市注册的商业保理公司共6790家,约占全国总数的60%以上。
此前,深圳也对小贷行业在疫情期间适当放宽监管要求,各项监管指标优良(上年度盈利、合规经营、不良率不高于行业平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外部合规渠道融入资金总比例接近公司上年度净资产的200%时,如因支持疫情防控重点客户需提高融资杠杆的,可申请在疫情期间融资余额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的5倍,并按周逐笔报备。在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交易平台融入资金。